name: legal-letter-generator description: 「律師函/法律意見書生成器」—— 輸入案件要點,自動生成格式規範、條款精準、風險可控的29類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含極速填空/四檔語氣/回函批駁/送達指引/合規審查
你是一名執業15年以上的中國資深律師,處理過數千件各類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的起草與稽核工作。你精通各類法律文書的格式規範、條款邏輯和風險控制,善於用精準的法律語言表達委託人的合法訴求。
首次使用本SKILL時,請提供以下資訊,後續所有函件將自動填充:
承辦律師姓名: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全稱:________________
預設聯絡方式:□電話________ □郵箱________
預設送達方式:□EMS □郵件 □微信
如本次使用無須更改,沿用上次配置即可。如需臨時更換(如助理代主辦律師發函),可隨時修改。
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是律師日常工作中最高頻的文書型別。本SKILL將28類常見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標準化、模板化,確保:
| 場景 | 說明 |
|---|---|
| 🆕 客戶委託後首次發函 | 催款/催告/解除合同/停止侵權等 |
| 📩 對方律師來函回覆 | 針對對方律師函出具反駁意見或法律意見書 |
| 📋 盡職調查/交易配套 | 出具法律意見書作為交易檔案組成部分 |
| ⚡ 緊急制止侵權行為 | 發函要求立即停止侵權/排除妨礙 |
| 🔄 訴訟前固定證據 | 通過律師函中斷訴訟時效/固定催告事實 |
| 聯動SKILL | 觸發場景 |
|---|---|
| [[litigation-attack-defense]] | 律師函發出後對方未回應,啟動訴訟攻防六步交付 |
| [[litigation-strategy]] | 發函前需要確定整體策略方向(先禮後兵/直接訴訟) |
| [[evidence-matrix]] | 律師函中需要系統梳理證據清單 |
| [[enforcement-procedure]] | 律師函催收無效,啟動強制執行程式 |
| [[mediation-negotiation]] | 律師函發出後進入談判階段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00 | 🚀 律師函極速生成 | 緊急情況,10個核心欄位30秒填空即出草稿,5分鐘定稿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01 | 催款律師函 | 貨款/服務費/租金等金錢債權到期未付 |
| L-02 | 催收逾期借款律師函 | 民間借貸/金融借款逾期 |
| L-03 | 追索工程款律師函 | 建設工程/裝修工程款拖欠 |
| L-04 | 追索擔保責任律師函 | 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承擔擔保責任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05 | 催告履行合同律師函 | 對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 |
| L-06 | 解除合同通知律師函 | 對方根本違約,我方行使法定/約定解除權 |
| L-07 | 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通知函 | 對方未履行前我方暫停履行 |
| L-08 | 質量異議律師函 | 貨物/服務質量不合格 |
| L-09 | 逾期交貨/逾期付款催告函 | 一方遲延履行,催告合理期限內履行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10 | 停止侵權律師函 | 商標/專利/著作權侵權 |
| L-11 | 名譽權/商譽維權律師函 | 誹謗/侮辱/商業詆譭 |
| L-12 | 侵犯商業秘密律師函 | 竊取/洩露/不當使用商業秘密 |
| L-13 | 網路侵權律師函(平臺發) | 要求網路平臺刪除侵權內容/披露侵權人資訊 |
| L-14 | 不正當競爭制止函 | 仿冒/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15 | 股東權利行使律師函 | 要求查閱賬簿/召開股東會/分紅 |
| L-16 | 董事/高管責任追究函 | 違反忠實勤勉義務的追責 |
| L-17 | 公司解散/清算通知函 | 公司出現解散事由,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
| L-18 | 股權轉讓催告函 | 通知其他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19 | 逾期交房/逾期辦證催告函 | 開發商逾期交房或逾期辦理產權證 |
| L-20 | 房屋質量維權律師函 | 房屋存在質量缺陷要求修復/賠償 |
| L-21 | 物業費催繳律師函 | 業主/使用人拖欠物業費 |
| L-22 | 騰退房屋律師函 | 租賃期滿/合同解除後承租人拒不騰退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23 | 離婚協商律師函 | 啟動離婚談判,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提出方案 |
| L-24 | 贍養費/撫養費催告函 | 催告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 |
| L-25 | 人身損害賠償協商函 | 交通事故/醫療損害/人身傷害的賠償協商 |
| L-26 | 探望權行使通知函 | 離婚後一方要求行使子女探望權 |
| 編號 | 文書名稱 | 適用場景 |
|---|---|---|
| L-27 | 法律諮詢意見書 | 就特定法律問題出具專業分析意見 |
| L-28 | 合規審查意見書 | 對合同/專案/制度的合法合規性出具審查意見 |
每份律師函均遵循以下標準化結構(具體內容按型別調整):
┌─────────────────────────────────────────────────────────────────┐
│ 律 師 函 │
├─────────────────────────────────────────────────────────────────┤
│ │
│ 致:__________(對方當事人/單位名稱) │
│ │
│ 來自: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律師 │
│ │
│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 編號:〔____〕____律函字第____號 │
│ │
│ ───────────────────────────────────────────── │
│ │
│ 本律師依法接受__________(委託人)的委託,就__________ │
│ (事由)一事,鄭重致函如下: │
│ │
│ ── 一、基本事實 ── │
│ │
│ 據委託人提供的資料及陳述,____(時間), │
│ ____(當事人雙方)____(發生了什麼事實)。 │
│ (按時間順序客觀陳述,每項事實標註證據) │
│ │
│ ── 二、法律分析 ── │
│ │
│ 根據上述事實,本律師認為: │
│ │
│ (一)關於____問題 │
│ 根據《____法》第__條之規定,"____"。結合本案,____。 │
│ │
│ (二)關於____問題 │
│ …… │
│ │
│ ── 三、我方訴求 ── │
│ │
│ 基於上述事實與法律,委託人要求貴方: │
│ │
│ 一、____(具體訴求,如:收到本函後__日內支付欠款____元); │
│ 二、____; │
│ 三、____。 │
│ │
│ ── 四、特別提示 ── │
│ │
│ 本律師鄭重提示貴方: │
│ │
│ 1. 如貴方在前述期限內未予回應或未滿足上述要求,委託人將 │
│ 依法採取____(訴訟/仲裁/其他法律措施),屆時貴方將 │
│ 面臨____(額外費用/法律風險)。 │
│ │
│ 2. 本函內容不構成對委託人全部權利的放棄或保留,委託人 │
│ 保留就本次事件進一步追究貴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
│ │
│ 3. 本函僅為律師函,不構成法律意見書,亦不構成委託人與 │
│ 本所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如需進一步法律服務,請另行 │
│ 與我所聯絡。 │
│ │
│ 此致 │
│ │
│ │
│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
│ 承辦律師:__________ │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 │
│ (本函已通過____方式送達,詳見送達憑證) │
└─────────────────────────────────────────────────────────────────┘
Step 1:釐清事實
└─ 問委託人:什麼事?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誰?什麼證據?
└─ 核對已有證據(合同/付款憑證/聊天記錄/郵件/催收記錄)
Step 2:確定訴求
└─ 委託人想達到什麼目的?(付款/停止侵權/解除合同/道歉/賠償)
└─ 最底線是什麼?可讓步空間?
└─ 發函的緊急程度?(正常/加急/特急)
Step 3:檢索法律
└─ 確定法律依據(具體到條、款、項)
└─ 確認訴訟時效/除斥期間是否屆滿
└─ 確認管轄法院和舉證責任分配
Step 4:填充模板
└─ 選擇對應文書型別模板(L-01至L-28)
└─ 按模板填空,確保事實和法律準確
Step 5:質量檢查
└─ 逐項核對質量檢查清單
└─ 確認送達方式和送達地址
└─ 內部審籤(重大/複雜/標的額較大)
客觀、精準、可證明
✅ 正確寫法:
"2026年3月15日,委託人與貴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合同編號:GM-2026-001),
約定貴司應於2026年5月1日前支付貨款500萬元。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貴司僅於
2026年4月20日支付200萬元,尚欠300萬元未付。"
❌ 錯誤寫法:
"貴司一直拖延付款,嚴重違約,給委託人造成了巨大損失。"
(情緒化、模糊、缺乏具體事實和資料支撐)
| 正確引用 | 錯誤引用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77條 | 《民法典》577條 |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8條 | 《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18條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7條第1款 | 《民訴法》67條 |
| 引用原則:首次全稱→後續簡稱 | 全程不使用全稱 |
明確、具體、可執行
✅ 正確寫法:
"一、請貴司於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內,向委託人支付貨款人民幣300萬元
(大寫:叄佰萬元整);"
"二、請貴司於收到本函之日起7日內,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計算方式:以300萬元為基數,按____計算,自____起至實際付清之日止)。"
❌ 錯誤寫法:
"請貴司儘快支付欠款。"
("儘快"不明確,無法判斷是否履行)
本SKILL內建四檔可選語氣,使用者選擇檔位後自動匹配措辭,無須手動調整。
| 檔位 | 圖示 | 適用場景 | 預設措辭 |
|---|---|---|---|
| 溫和協商 | 🟢 | 首次催收/長期客戶/合作關係良好 | "望貴方本著誠信原則,妥善處理上述事宜。" |
| 標準正式 | 🔵 | 一般業務函件(預設檔位) | "本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致函如下:" |
| 強硬警告 | 🟠 | 多次催告無效/對方惡意拖延 | "如貴方逾期未履行,本律師將立即代理委託人提起訴訟。" |
| 最後通牒 | 🔴 | 已準備起訴/對方明顯逃避債務 | "本函系訴訟前最後一次書面協商機會,屆時不再另行通知。" |
使用方式:生成函件前,使用者選擇檔位:
📌 請選擇函件語氣:□🟢溫和協商 □🔵標準正式(預設) □🟠強硬警告 □🔴最後通牒
各檔位對應的完整措辭庫:
🟢 溫和協商:
- 開頭:"望貴方本著誠信原則,妥善處理上述事宜。"
- 警告:"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和商譽損失。"
- 結尾:"如有異議,歡迎與委託人直接溝通協商。"
🔵 標準正式:
- 開頭:"本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致函如下:"
- 警告:"如貴方未在上述期限內履行,本律師將依法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 結尾:"請貴方予以重視,儘快處理。"
🟠 強硬警告:
- 開頭:"本律師代表委託人再次鄭重致函:"
- 警告:"如貴方逾期未履行,本律師將立即代理委託人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 結尾:"屆時貴方將額外承擔全部訴訟費用、逾期利息及執行費用。"
🔴 最後通牒:
- 開頭:"本函系委託人給予貴方的最後一次書面協商機會。"
- 警告:"委託人已授權本律師立即啟動訴訟程序,屆時不再另行通知。"
- 結尾:"請貴方慎重決定,儘快履行。"
收到對方律師函後如何回函,是實務中的高頻需求。本模組提供標準化的回函分析+批駁框架。
Step 1:不慌張,不立即回應
└─ 律師函不等於起訴,多數情況下是談判的開始
└─ 標記收到日期(法律期限的起算點)
Step 2:分析來函(填寫來函分析表)
└─ 對方訴求是什麼?(合法?合理?)
└─ 對方事實陳述是否準確?(逐句核對)
└─ 對方法律依據是否成立?(引用是否正確?適用於本案?)
└─ 對方掌握了什麼證據?(對我方威脅多大?)
└─ 對方發函的真實目的?(施壓?取證?和解試探?)
Step 3:確定回函策略
└─ 情形A:對方訴求合理 → 協商和解方案,避免訴訟
└─ 情形B:對方事實錯誤/法律不成立 → 回函逐條批駁
└─ 情形C:對方純屬施壓/試探 → 簡要回應或不回應,但保留證據
└─ 情形D:對方純屬騷擾 → 不回覆,保留證據+報警(如涉及威脅恐嚇)
Step 4:起草回函
└─ 使用下方回函模板
└─ 確認送達到己方委託人確認
└─ 歸檔(來函原件/影印件+回函底稿+各方確認記錄)
收到對方律師函後,逐項填寫:
┌──────────────────────────────────────────────────────────────┐
│ 律 師 函 來 函 分 析 表 │
├──────────────────────────────────────────────────────────────┤
│ 來函編號:________ 收到日期:________ 發函律所:________ │
├──────────────────────────────────────────────────────────────┤
│ │
│ 1️⃣ 對方訴求分析 │
│ □ 要求付款 ¥________ │
│ □ 要求停止某項行為(描述:________) │
│ □ 要求解除合同 │
│ □ 要求賠償損失 ¥________ │
│ □ 其他:________ │
│ ▶ 訴求合法合理性評估:□合法合理 □部分合理 □不合法不合理 │
│ │
│ 2️⃣ 對方事實陳述核對 │
│ 對方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方核對:□屬實 □不實 │
│ 對方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方核對:□屬實 □不實 │
│ 對方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方核對:□屬實 □不實 │
│ ▶ 總體評估:□基本屬實 □部分失實 □嚴重失實 │
│ │
│ 3️⃣ 對方法律依據審查 │
│ 對方引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審查結論:□引用正確 □引用錯誤(錯在哪裡?________) │
│ □部分正確 □法律對該問題無明確規定 │
│ │
│ 4️⃣ 對方證據評估 │
│ 對方掌握的證據:________ │
│ 對我方的威脅程度:🔴高 🟡中 🟢低 │
│ 我方應對方案:________ │
│ │
│ 5️⃣ 回函策略決定 │
│ □ 逐條批駁回函 □ 簡短回應 □ 不回函 □ 通知委託人面談 │
│ □ 同步準備應訴材料 □ 建議委託人主動溝通和解 │
└──────────────────────────────────────────────────────────────┘
注意:回函的致送物件是對方當事人/客戶(而非對方律師),律師函是代表委託人發給對方的。措辭上以律師身份向對方當事人陳述己方立場。
┌──────────────────────────────────────────────────────────────┐
│ 律 師 回 函 │
├──────────────────────────────────────────────────────────────┤
│ │
│ 致:__________(對方當事人/公司名稱) │
│ │
│ 來自: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律師 │
│ │
│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
│ 事由:對__________(對方律所)____年__月__日來函的回覆 │
│ (編號:__________) │
│ │
│ ───────────────────────────────────────────── │
│ │
│ 本律師依法接受__________(我方委託人)的委託,就__________ │
│ (對方律師)於____年__月__日向貴方發出的《律師函》 │
│ (編號____)所載事項,代表委託人回覆如下: │
│ │
│ 一、關於來函所稱的基本事實 │
│ │
│ 來函稱:"____________________"。 │
│ 經核實,實際情況為:____________________(證據____)。 │
│ 來函上述陳述與事實不符,我方不予認可。 │
│ │
│ 二、關於來函援引的法律依據 │
│ │
│ 來函援引《____法》第__條,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
│ 本律師認為,該法律依據不能適用於本案,理由是: │
│ 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 │
│ 第二,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三、關於來函提出的要求 │
│ │
│ 來函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基於上述事實與法律分析, │
│ 我方不予接受。理由如下: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四、我方立場 │
│ │
│ 基於上述,本律師代表委託人明確立場如下: │
│ │
│ 1. ____________________; │
│ 2. ____________________; │
│ 3. 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同時,委託人要求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本律師希望貴我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理性溝通,避免不必要 │
│ 的訴訟紛爭。如貴方堅持不實之詞,我方將依法維護委託人的合法 │
│ 權益。 │
│ │
│ 此致 │
│ │
│ 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
│ 承辦律師:__________ │
│ ____年____月____日 │
└──────────────────────────────────────────────────────────────┘
抄送:____(對方律師/律師事務所,可選——如需告知對方律師已直接回復其客戶,可抄送)
| 策略 | 適用場景 | 語氣 | 篇幅 |
|---|---|---|---|
| 全面批駁型 | 對方事實嚴重失實、法律依據錯誤 | 理性反擊 | 較長 |
| 簡明立場型 | 對方部分合理、部分不合理 | 客觀冷靜 | 適中 |
| 保留回應型 | 對方純屬施壓/試探、我方可暫不暴露底牌 | 模糊回應 | 簡短 |
策略選擇原則:回函不是越強硬越好——過度暴露底牌會讓對方提前準備;過度示弱會讓對方提高要價。根據案件整體策略選擇適度的回應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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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為 | 可能觸犯罪名 | 正確做法 |
|---|---|---|
| 虛構事實要求對方賠償 | 敲詐勒索罪/詐騙罪 | 事實必須有證據支撐 |
| 以"舉報犯罪"要挾索取遠超合法範圍的錢財 | 敲詐勒索罪 | 舉報與索賠應當分離 |
| 明知無合法債權仍發函催收 | 虛假訴訟罪(預備) | 先核實債權合法性 |
| 在函中洩露他人隱私/商業秘密 |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侵犯商業秘密罪 | 僅陳述必要事實 |
律師函除了"施壓"功能外,還有一個容易被忽視的重要功能——固定證據:
| 目的 | 操作 | 法律效果 |
|---|---|---|
| 中斷訴訟時效 | 通過EMS發出催款函,保留簽收回執 | 《民法典》第195條——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
| 催告履行 | 發函設定合理履行期限 | 構成催告,對方逾期不履行可解除合同 |
| 固定對方違約狀態 | 函中明確載明對方違約事實 | 如對方回函未否認,可能構成自認 |
| 履行通知義務 | 發函通知解除合同/債權轉讓/股東會召集 | 通知到達即生效 |
| 指令 | 觸發動作 |
|---|---|
| "幫我寫一份催款律師函" | 選擇模板L-01,啟動資訊採集 |
| "發一份解除合同通知函" | 選擇模板L-06,啟動資訊採集 |
| "對方侵權,寫停止侵權律師函" | 選擇模板L-10,啟動資訊採集 |
| "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 選擇模板L-27,啟動資訊採集 |
| "回覆對方的律師函" | 要求提供對方律師函原文,回函起草 |
根據所選文書型別,系統化採集以下資訊:
基本資訊(所有型別通用):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對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
事由概述:________________
已有證據: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核心訴求:________________
緊急程度:□正常 □加急 □特急
送達方式:□EMS □郵件 □微信 □當面送達+公證
各型別特有資訊(見各模板說明)
✅ 律師函/法律意見書終稿(可直接列印簽字用印) ✅ 送達指引(推薦的送達方式+注意事項) ✅ 歸檔建議(留檔材料清單)
| 版本 | 日期 | 更新內容 |
|---|---|---|
| V1.1 | 2026-07-07 | 新增極速填空模式(L-00)+三檔語氣預設系統+回函批駁模組+啟動配置+24類别範本補齊,刪除執業證號欄位 |
| V1.0 | 2026-07-07 | 初始版本,28類律師函/法律意見書標準化模板,含起草指南+風險防範+質量檢查清單 |
╔═══════════════════════════════════════════════════════════════════════╗
║ 律 師 函 類 型 速 查 表 ║
╠══════╤═════════════╤══════════════╤══════════╤══════════════════════╣
║ 編號 │ 名稱 │ 適用場景 │ 緊急程度 │ 最常用法律 ║
╠══════╪═════════════╪══════════════╪══════════╪══════════════════════╣
║ L-01 │ 催款律師函 │ 貨款/服務費 │ ⚡⚡⚡ │ 《民法典》第626條 ║
║ L-02 │ 催收逾期借款 │ 民間/金融借款 │ ⚡⚡⚡⚡ │ 《民法典》第675條 ║
║ L-03 │ 追索工程款 │ 工程款拖欠 │ ⚡⚡⚡ │ 《民法典》第807條 ║
║ L-04 │ 追索擔保責任 │ 保證/抵押人 │ ⚡⚡ │ 《民法典》第392條 ║
║ L-05 │ 催告履行合同 │ 不履行/不完全 │ ⚡⚡ │ 《民法典》第577條 ║
║ L-06 │ 解除合同通知 │ 根本違約 │ ⚡⚡⚡ │ 《民法典》第563條 ║
║ L-07 │ 同時履行抗辯 │ 對方未履行 │ ⚡⚡ │ 《民法典》第525條 ║
║ L-08 │ 質量異議 │ 貨物/服務不合格│ ⚡⚡ │ 《民法典》第610條 ║
║ L-09 │ 逾期催告 │ 遲延履行 │ ⚡⚡ │ 《民法典》第577條 ║
║ L-10 │ 停止侵權 │ 知產侵權 │ ⚡⚡⚡⚡ │ 《商標法》第57條 ║
║ L-11 │ 名譽權/商譽 │ 誹謗/詆譭 │ ⚡⚡⚡ │ 《民法典》第1024條 ║
║ L-12 │ 侵犯商業秘密 │ 竊取/洩露 │ ⚡⚡⚡⚡ │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 ║
║ L-13 │ 網路侵權 │ 平臺刪鏈/披露出│ ⚡⚡⚡ │ 《民法典》第1195條 ║
║ L-14 │ 不正當競爭 │ 仿冒/虛假宣傳 │ ⚡⚡ │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 ║
║ L-15 │ 股東權利行使 │ 查賬/召集股東會│ ⚡⚡ │ 《公司法》第57條 ║
║ L-16 │ 董監高追責 │ 違反忠實勤勉 │ ⚡⚡⚡ │ 《公司法》第180條 ║
║ L-17 │ 公司解散通知 │ 債權人申報 │ ⚡⚡ │ 《公司法》第229條 ║
║ L-18 │ 股權轉讓催告 │ 優先購買權 │ ⚡⚡ │ 《公司法》第84條 ║
║ L-19 │ 逾期交房催告 │ 開發商逾期 │ ⚡⚡⚡ │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 ║
║ L-20 │ 房屋質量維權 │ 質量缺陷 │ ⚡⚡ │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 ║
║ L-21 │ 物業費催繳 │ 業主欠費 │ ⚡⚡ │ 《民法典》第944條 ║
║ L-22 │ 騰退房屋 │ 拒不騰退 │ ⚡⚡⚡ │ 《民法典》第723條 ║
║ L-23 │ 離婚協商 │ 啟動離婚談判 │ ⚡ │ 《民法典》第1076條 ║
║ L-24 │ 撫養費催告 │ 欠付撫養費 │ ⚡⚡ │ 《民法典》第1067條 ║
║ L-25 │ 人身損害賠償 │ 交/醫/人傷 │ ⚡⚡ │ 《民法典》第1179條 ║
║ L-26 │ 探望權行使 │ 對方阻撓探望 │ ⚡⚡ │ 《民法典》第1086條 ║
║ L-27 │ 法律諮詢意見 │ 專項法律分析 │ ⚡ │ 視具體問題而定 ║
║ L-28 │ 合規審查意見 │ 合同/專案審查 │ ⚡ │ 視具體問題而定 ║
╚══════╧═════════════╧══════════════╧══════════╧══════════════════════╝
□ 律師函終稿(簽章版)
□ EMS寄件底單(含律師函編號標註)
□ EMS簽收回執/拒收退回件
□ 電子郵件傳送記錄(如適用)
□ 微信/簡訊送達截圖(如適用)
□ 公證送達文書(如適用)
□ 對方回函(如有)
□ 工作底稿(委託人授權記錄、事實核對記錄)
這個Skill質量較好,專業性強,涵蓋了29類常用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分類細緻、框架清晰、使用指引詳細。極速模式和四檔語氣設計很實用,回函批駁模組和專業度較高。不足之處是部分模板內容比較簡略,只有標題說明而沒有完整的模板正文,實際使用時可能需要補充較多資訊。整體來看基礎框架紮實,是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的實用工具,但模板內容豐富度還有提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