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me: 案件分析報告(法律關係分析法Plus) description: |- 法律關係分析法案件分析技能。當用戶要求"分析案件""寫案件分析報告""用法學方法分析""法律關係分析法" "案件研判""案件論證"或上傳案件材料(起訴狀、判決書、證據材料、合同等)並希望進行法律分析時使用。 內建本地知識庫(《建工解釋二》全文+答記者問+典型案例、法答網第三十八批、方法論詳解),優先查閱; 法律法規與類似案例的補充檢索使用華宇元典(yuandian-mcp),法答網精選答問檢索呼叫「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 按照法律關係分析法兩階段五步驟框架,生成結構化的《案件分析報告(法律關係分析法Plus)》(Markdown格式); 報告完成後主動詢問使用者是否需要轉換為 Word(.docx)格式,轉換後格式與內容(含第八部分依法省略時的編號調整)與 Markdown 版本完全一致。 agent_created: true
本技能使用"法律關係分析法"對中國民商事及刑事案件進行結構化分析,輸出《案件分析報告(法律關係分析法Plus)》。
法律關係分析法的核心:通過理順不同的法律關係,確定其要素及變動情況,全面把握案件性質和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在此基礎上通過邏輯三段論準確適用法律。
當用戶提出以下請求時觸發本技能: - 要求"分析案件""案件分析""案件研判""案件論證" - 要求"寫案件分析報告"或提及"法律關係分析法" - 上傳案件材料(起訴狀、答辯狀、判決書、證據、合同等)並提出分析需求 - 諮詢某案件的法律適用和可能結果
references/fada-batch-38.md。上述兩類案件即使華宇元典 MCP 未連線,亦能基於本地知識庫完成分析,但無法經 MCP 核驗條文現行有效性或補充檢索全集,須按本技能"核驗提醒"提示人工複核。本技能內建以下本地參考檔案,分析案件時優先查閱:
| 檔案 | 內容 | 優先使用場景 |
|---|---|---|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md |
《建工解釋二》(法釋〔2026〕12號)全文23條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qa.md |
最高法民一庭庭長答記者問(7個問題)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 |
最高法配套六個典型案例(含速查表;六個案例均具備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可作類案援引)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
references/fada-batch-38.md |
法答網精選答問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 | 刑事案件 |
references/method-detail.md |
法律關係分析法兩階段五步驟方法論詳解 | 第六步法律關係分析(通用) |
知識庫優先檢索規則:
處理案件時,必須首先判斷案件型別並遵循以下優先順序:
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 中選取與本案相似的案例;該檔案收錄最高法配套六個典型案例,六個案例均具備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可作類案援引。本地知識庫可用案例不足5個時,再通過華宇元典MCP檢索補充至1–5個,仍不足則以實際可用者為準,不強行湊滿重要:《建工解釋二》第三條至第七條不再使用"實際施工人"這一概括表述,而是按法律關係分別表述為:借用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接受轉包的單位或個人、接受違法分包的單位或個人。撰寫報告時應據此區分並準確援引
刑事案件:
references/fada-batch-38.md如案件爭議焦點未包含在上述4個問題之內,則按第五步第2點呼叫「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補充檢索(覆蓋第1–38批全集)
其他案件:
本技能內建的本地知識庫檔案(《建工解釋二》全文及答記者問、法答網第三十八批、六個典型案例、方法論詳解)均為固化快照,其內容(尤其是《建工解釋二》文號"法釋〔2026〕12號"、施行日期"2026年6月30日"以及法答網各批次問答)可能隨後續司法解釋修訂、答問批次更新而發生變動。依據"法條與案例引用先核驗"原則:
從使用者訊息中提取所有案件材料: - 文本內容(使用者直接描述的案件事實) - 上傳的檔案(圖片、PDF、Word 文件等),使用 Read 工具讀取 - 如果資訊不足,向用戶追問關鍵案件事實
案件型別判斷:根據案卷材料,第一時間判斷案件是否屬於以下型別,以便後續步驟正確選擇檢索路徑: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 適用本地知識庫建工三件套優先 + MCP補充 - 刑事案件 → 適用本地知識庫法答網第三十八批(4個問答)優先;如案件另涉及本批次未覆蓋的爭議焦點,再按第五步第2點呼叫「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補充檢索 - 其他民商事案件 → 適用華宇元典MCP檢索
基於收集的材料,按時間線和當事人關係,以客觀中立的方式概括案件基本事實。包括: - 當事人及其身份關係 - 關鍵事件的時間節點 - 爭議標的及金額 - 各方當事人的主張
建設工程案件優先查閱本地知識庫:先通讀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md(《建工解釋二》全文),判斷哪些條文與本案直接相關、直接引用。再通讀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qa.md(答記者問),獲取條文背後的立法目的和起草者解釋,輔助法律分析。
本地知識庫覆蓋完畢後,如有未盡問題,再使用華宇元典法條檢索工具補充檢索。
非建設工程案件:直接使用以下華宇元典法條檢索工具檢索:
呼叫工具:mcp__yuandian-mcp__yuandian_law_vector_search
引數:
- query: 用自然語言描述待檢索的法律問題,例如"民間借貸逾期利息計算標準""無權代理的追認效力"
- rewrite_flag: true(預設,讓系統自動改寫最佳化查詢)
- fatiao_filter: 按需篩選,常用維度:(1) 效力級別(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2) 時效性(現行有效/已被修改/已失效);(3) 釋出機關
- return_num: 15-30(根據案情複雜度調整)
(建設工程案件需要 MCP 補充檢索時,使用相同的工具呼叫格式和引數。)
檢索策略: - 針對案件涉及的每個核心法律關係,分別設定 query 進行檢索 - 優先檢索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 - 對檢索結果進行篩選,選取與案件直接相關的法條
建設工程案件優先查閱本地知識庫:先查閱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最高法配套六個典型案例+速查表),判斷是否有與本案相似的案例。六個案例均具備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可優先納入報告的"類似案例"部分並標註"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典型案例";優先選取與本案在爭議焦點、事實結構上最相似的案例。本地知識庫可用案例不足5個時,再通過華宇元典MCP檢索補充;如仍不足5個,則以實際檢索到的1至5個案例為準,不必強湊5個。
本地知識庫覆蓋完畢後(或非建設工程案件),使用華宇元典案例檢索工具檢索:
呼叫工具:mcp__yuandian-mcp__yuandian_case_vector_search
引數:
- query: 用自然語言描述案件核心事實和法律問題
- rewrite_flag: true
- wenshu_filter: 按需設定案件類別、案由、法院層級、地域、結案日期範圍等。**必須設定結案日期下限為 2021-01-01**,以符合本技能的時效性要求
- return_num: 10-15
檢索策略:
- 從檢索結果中優先選取 不超過 5 個 與本案最相似的案例納入報告。若符合條件(同一管轄省份、2021年1月1日及之後裁判)的案例不足5個,則輸出實際檢索到的 1 至 5 個案例即可,不以湊滿5個為強制要求
- 管轄權判斷與省份限定(關鍵規則):
- 優先判斷案件的管轄省份(根據案卷材料中的案號、法院資訊、當事人所在地等)
- 能夠確定管轄省份的,只引用該省範圍內的案例
- 無法確定管轄省份的,預設引用浙江省範圍內的案例
- 例外:建設工程案件引用最高法配套典型案例(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時,不受省份限定限制。本地知識庫收錄的六個案例均為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全國性典型案例,具備基本案情、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權威性高於地域限制,可作類案援引,無需限定管轄省份。優先選取與本案在爭議焦點、事實結構上最相似的案例
- 時效性要求: 僅引用 2021年1月1日及之後 作出裁判的案例。在符合條件的案例中,優先選取裁判日期最新的案例(數量以1至5個為限,無需強湊5個)
- 案例來源: 華宇元典法律資料(yuandian-mcp);建設工程案件典型案例見本地知識庫
- 優先選取與本案事實最相似、裁判說理最充分的案例
針對案件涉及的核心法律問題,檢索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中是否有相關內容。如有相關問答,則納入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相關"一節引用;如案件全部爭議焦點均無對應法答網內容,則本步驟在報告中整體省略——報告正文與目錄均不列示法答網相關內容,不寫"未發現"佔位句,且報告後續章節序號整體前移一位(詳見下方"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本步驟編號("第五步")僅指工作流執行順序,不必然等於報告中的章節號。
檢索方法:
references/fada-batch-38.md,逐條核對案件中是否涉及以下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的4個問答:問題4:以月計算的刑期如何準確計算截止日期(《刑訴法解釋》第202條第2款) 如案件涉及上述問題,直接引用本知識庫內容納入報告,並標註"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
其他案件及本地知識庫未覆蓋的問題:呼叫 技能: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以案件核心法律問題作為查詢關鍵詞進行檢索。
兜底規則(技能不可用或呼叫失敗時):如「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未安裝、未連線或呼叫失敗,則不得編造法答網內容,應在報告的"九、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 → (二)需進一步查證與人工複核事項"中標註:"法答網全集(第1–38批)檢索因「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不可用而未執行,相關爭議焦點未經法答網核驗,建議承辦律師人工複核",並繼續履行後續步驟,不因該技能缺失而中斷整體流程。
檢索策略:
- 針對案件涉及的每個爭議焦點,分別在《法答網精選答問》中檢索
- 優先引用與案件法律問題直接相關的問答
- 如搜尋結果為空(全部爭議焦點均無法答網對應內容),則法答網一節整體省略,不寫"未發現"佔位句,報告後續章節序號前移一位(參見下方"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只要有任一爭議焦點存在對應問答,即應保留該節並納入引用
- 資料來源: 刑事案件中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見本地知識庫 references/fada-batch-38.md;其他情形通過「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檢索(覆蓋第1–38批全集)
按照法律關係分析法兩階段五步驟框架進行分析(詳細方法說明見 references/method-detail.md)。本步驟在報告中的章節號隨第五步是否省略而變動,具體以"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見下方報告模板目錄註釋)為準。
第一階段:法律關係考察
第二階段:法律適用
將案件事實(小前提)與檢索到的法律規範(大前提)進行邏輯三段論推導,得出參考結論。
按照以下格式撰寫完整的《案件分析報告(法律關係分析法Plus)》。報告撰寫完成後,儲存為 Markdown 檔案(.md 格式)到當前工作目錄。報告章節總數隨第五步是否省略而變動:第五步有內容時為九章;第五步整節省略後為八章,原"九、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前移為"八、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目錄與正文序號同步調整(詳見下方"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
注(二級結構通用規則):上述各章(二、參考結論)及其餘各章均須以"(一)……(二)……(三)……"的二級結構展開多層次分析,便於使用者分層審閱。各章二級子項數量可依案情需要增減,但應至少保持兩個層次的邏輯展開,不得退化為單層要點羅列。
注(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如經檢索,就所分析的案件、內容在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中無相關內容的,則"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相關"一節全部省略,不寫入報告,目錄中亦不列示該條;此時後續各章節序號整體前移一位——原"九、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順位前移至"八、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目錄與正文標題序號同步調整,不再保留空號。簡言之:法答網一節省略後,報告由九章變為八章,原第九部分成為新的第八部分,其餘依此類推。
[列明各方當事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及其法律地位、相互之間的基礎法律關係(如合同相對方、侵權行為人/受害人、受託/委託方等)。以客觀中立方式表述,不預設立場]
[按時間先後順序梳理案件關鍵事件節點,包括:法律事實發生、履行/違約、損害發生、主張提出等。時間線應清晰、可複核,不得擅自變更日期、金額等關鍵資訊]
[概括爭議標的(金額、物、行為等)及各方當事人的核心主張與分歧點,為後續法律關係分析與爭議焦點歸納提供事實基礎]
[基於法律關係分析與法律適用,明確各方當事人享有的權利與應承擔的義務;區分已確定權利與待證權利,標註推斷依據]
[就案件可能的裁判走向作出分層預判:最有利情形、最可能情形、最不利情形。每類預判須說明支撐事實與法律規範,並提示不確定性,不得給出絕對化結論]
[如適用,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訴訟或應對建議(如請求權基礎選擇、證據補強方向、程式性動作等),並標明建議的優先順序與相應風險]
[明確核心爭議點和圍繞它的關聯法律關係]
[分析各法律關係的性質:合同/侵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首先判斷是否存在法律關係——排除好意施惠、朋友相聚交談、鄰里串門等不構成民法上債權債務關係的社交行為;如根本不存在法律關係,後續分析無須繼續]
[分析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消滅及原因]
[列出調整本案核心法律關係(如合同、侵權、不當得利等)的直接法律規範,註明法律法規全稱、條款號、生效版本及條文內容。建設工程案件優先引用《建工解釋二》(法釋〔2026〕12號),註明"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建工解釋二》與《建工解釋一》不一致的,以《建工解釋二》為準,註明"《建工解釋一》第X條已被《建工解釋二》第X條取代"]
[列出調整關聯法律關係(如擔保、連帶責任、代位權等)的輔助法律規範,同樣註明全稱、條款號與條文內容,說明其與核心規範的配合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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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述每一條文簡要說明其適用理由;如不同規範間存在競合或衝突,說明取捨依據與順位(如特別法優於一般法、新法優於舊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註明規範性質(任意性/強行性)]
[列出檢索到的類似案例(1 至 5 個),每案註明:案號、審理法院、裁判日期、基本案情摘要。案例必須來自對本具體案件有管轄權的同一省份(無法判斷時預設浙江省),且優先選取裁判日期最新的(2021年1月1日及之後裁判)。建設工程案件優先從最高法配套典型案例(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中選取與本案最相似的案例,標註"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典型案例";該六個案例均具備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可作類案援引。檢索到不足5個時以實際數量(1至5個)為準,不強行湊滿]
[逐案提煉裁判要旨(核心裁判規則與說理),註明來源;本地知識庫六個典型案例不足5個時,再通過華宇元典MCP檢索補充;仍不足5個的,以實際檢索到的案例數量(1至5個)為準]
[就每個案例,分析其與本案在爭議焦點、事實結構、法律關係上的相似點與差異點,評估其作為類案參考或援引的價值與侷限,避免機械類比]
[圍繞爭議焦點,運用邏輯三段論(小前提—大前提—結論)逐項推導;區分任意性規範與強行性規範。每個爭議焦點獨立成段,結構如下:]
[結構同上,針對第二個爭議焦點。爭議焦點數量依案情而定,可增減二級條目]
[對剩餘爭議焦點逐一按"(一)"之結構分析;如爭議焦點較少,本條可併入前述條目,但應保持二級結構層次清晰、便於審閱]
[分析訴訟主體資格與當事人適格問題;管轄權(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判定及可能的管轄異議風險;明確管轄法院及依據]
[分析舉證責任分配(含舉證責任倒置等特殊規則)、證明標準(高度蓋然性等)及各類證據的採信可能性;提示本方證據證明力薄弱點或對方證據抗辯空間]
[分析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是否屆滿及中斷/中止事由;訴訟保全、先予執行等程式性救濟措施的可行性與風險;其他與本案相關的程式性爭議或法律風險]
[針對案件涉及的核心法律問題,檢索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相關內容。如有對應問答,引用問答編號、標題;刑事案件中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見本地知識庫 references/fada-batch-38.md,其他情形通過「法答網精選答問Plus」技能檢索(覆蓋第1–38批全集)。如無相關內容,本部分整體省略(含目錄條目),不保留空標題,亦不寫"未發現"佔位句]
[逐條提煉所引法答網問答的核心觀點與裁判導向,註明來源(如"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第三十八批(刑事審判專題)")]
[說明各法答網問答與本案具體爭議焦點的關聯程度,以及可在本案中援引或參照適用的方式與邊界]
重要省略規則:若經檢索,就所分析的案件、內容在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網精選答問》中無相關內容的,本部分(第八部分)全部省略,不寫入報告,目錄中亦不列示該條;詳見上文"目錄"下方的重編號規則。
[就前述第一至八部分(含第八部分省略情形下的順位調整)分析中,存在但無法歸入某既定章節的實質性法律風險或事實疑點,單獨列明]
[列明需進一步查證、補充材料或由承辦律師人工複核的事項,說明缺失資訊對結論的影響程度]
[就類案裁判尺度差異、政策因素、證據證明力薄弱點等跨章節綜合性內容,以及承辦律師應特別留意的其他事項,統一歸入本部分提示]
說明:若法答網一節因無相關內容被整體省略,則本部分順位前移為"八、其他需要注意的內容",編號與目錄同步調整;DOCX 轉換時須按前移後的編號與內容呈現,保持與 Markdown 版本完全一致。
備註:此案件分析報告為AI生成,僅供參考,不構成正式法律意見。具體案件處理請諮詢執業律師。
(本步驟編號僅指工作流執行順序,不必然等於報告章節號;若第五步整節省略,報告章節亦相應前移,詳見"章節省略與重編號規則")
Markdown 格式報告儲存完成後,必須主動使用選擇題(AskUserQuestion 工具)的方式詢問使用者下一步操作,不得僅做陳述或被動等待使用者指令。詢問時通過 AskUserQuestion 提供以下三個互斥選項,讓使用者明確選擇:
選項 1:將報告轉換為 DOCX 格式,並儲存在使用者電腦桌面上
- 呼叫 技能:joe-markdown-to-docx(如該技能已安裝並可用),將報告儲存的 Markdown 檔案轉換為 DOCX 格式
- 轉換要求:內容和格式必須與 Markdown 版本完全一致(如第八部分依法省略、第九部分順位前移為第八,則 DOCX 版本同樣按此編號與內容呈現);保留所有標題層級、表格、列表、粗體/斜體等格式
- 儲存位置:使用者電腦桌面(路徑一般為 ~/Desktop/,macOS 系統下為 /Users/<使用者名稱>/Desktop/)。因涉及寫入使用者電腦個人目錄,須在執行前再次向用戶明確說明意圖並取得確認
- 若 joe-markdown-to-docx 技能未安裝或呼叫失敗,應告知使用者並直接展示 Markdown 檔案,不得偽造或跳過轉換步驟(詳見注意事項第10條)
- 完成後通過 present_files 展示 .docx 檔案
選項 2:由使用者補充提示詞或背景材料,再進行一輪案件分析 - 暫停當前輸出,提示使用者補充新的提示詞、事實背景、證據材料或分析方向 - 使用者補充後,基於新增材料對案件重新或補充進行分析(可複用已完成的檢索成果,僅就新增或變化部分補充檢索與分析) - 分析完成後,重新生成或更新 Markdown 報告,並再次回到本步(第八步)主動詢問使用者下一步操作
選項 3:結束分析 - 直接結束流程,通過 present_files 展示當前 Markdown 報告檔案,不再做格式轉換或補充分析
強制規則: - 第八步完成後,若使用者選擇"選項 1",在呼叫轉換技能前必須向用戶明確說明"將把 DOCX 檔案儲存到您電腦桌面",並取得使用者確認後方可執行(遵守使用者電腦檔案操作需明確授權的規則) - 不得跳過本主動詢問步驟;未經使用者選擇,不得預設執行轉換或預設結束 - 使用者每次作出選擇並完成後,若流程未終止(如選項 1 完成後、選項 2 完成新一輪分析後),應再次主動詢問,直至使用者明確選擇"選項 3:結束分析"
references/construction-judicial-interpretation-ii-cases.md)的,不受省份限定限制;該六個案例均具備裁判結果與裁判要旨,可作類案援引joe-markdown-to-docx 技能已安裝並可用;若未安裝或呼叫失敗,應告知使用者並直接展示 Markdown 檔案,不得偽造或跳過轉換步驟這個Skill質量較高,能系統化地分析法律案件並生成專業報告。優點是內建了建工、刑事等領域的大量參考素材,報告結構完整、邏輯清晰,考慮到了各種情形的處理規則。不足是內建知識庫可能不是最新,且依賴外部服務才能完整執行,在無法連線外部服務時功能會受限。總體來說是一款專業度較高但有一定使用門檻的法律分析工具。